人权问题常成为国际追逃过程中遣返、引渡工作的障碍。美洲人权法院审理的中国公民黄海勇诉秘鲁案典型地反映了中国对外追逃工作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中国专家证人通过提供书面证词和出庭作证,协助秘鲁政府应诉,成功反驳了原告方的相关主张。2015年6月,法院判决由于不存在死刑和酷刑风险,秘鲁政府可以将黄海勇引渡回中国。这是美洲人权法院关于引渡框架下国家保障人权义务的首个案例,对于接受法院管辖的国家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对欧洲人权法院等区域性人权司法机构和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具有一种启示作用。作为既有案例,美洲人权法院在此案中总结和运用的法理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上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