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水权转让规则的立法选择 |
|
|
DOI: |
中文关键词: 水权转让 物权变动 水权转让合同 水权登记 |
英文关键词: |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私法视野下的水权配置研究”(13 CFX101)阶段性成果。 |
|
摘要点击次数: 2921 |
全文下载次数: 0 |
中文摘要: |
水权转让规则是市场配置水资源的规范依据。水权转让属于物权变动范畴,应与物权变动模式相衔接。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之下,水权转让合同是水权转让的原因(基础)行为,水权转让登记是水权转让的构成要件,登记完成后方可产生水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当水权转让不改变用水目的时,可自由进行。当水权转让改变用水目的时,应允许较低位序的水权转为较高位序的水权;当水权由较高位序向较低位序转让时,应取得水权许可机关的批准。 |
英文摘要: |
|
查看全文
查看/发表评论 下载PDF阅读器 |
关闭 |
|
|
|